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日期以站内公示版本为准
运营主体:涟水三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域名:yingzao.love、yingzao.icu | ICP 备案与公安联网备案信息见页面页脚公示(按访问域名动态展示)
重要提示(请监护人务必阅读)
- 本平台(影造AI)主要面向成年人提供 AI 视频/图片创作服务。 我们不主动向未成年人推广本服务,也不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用户群体设计功能。
- 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须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明示同意与全程陪同下方可使用,并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的儿童个人信息专门保护规则。
- 14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知情、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前提下使用;任何充值行为均须经监护人同意。
- 人物一致性、声音克隆、数字人形象克隆等涉及生物识别信息的功能,不向未成年人开放。
- 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同意使用本服务或充值的,可通过第 9 条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将依法核实并处理,包括限制功能、开启保护模式、核实与退款。我们为涉未成年人的核实与退款开通绿色通道,自材料齐全之时起 48 小时内完成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48 小时按自然小时计算、含节假日;详见第 6.2 条),且不会以"虚拟商品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款申请。
- 本协议是《影造AI 用户服务协议》(I3-1)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服务协议》第 11 条(免责与责任限制)以本协议第 7、8 条为准。
本协议中的加粗条款涉及你的重要权利义务,请逐条阅读。若你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1. 定义与适用范围
1.1 本协议适用的规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9、20、145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8、31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发布机关全称与施行日期以国家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本为准)。
1.2 未成年人:指不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其中:
- 儿童:指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 20 条);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 8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 19 条)。
1.3 监护人: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依法担任监护人的其他个人、组织。
1.4 本协议适用范围:适用于影造AI 网站、客户端、小程序等产品形态(首版实际上线的产品形态以站内公示为准),以及全部 AI 创作功能、充值与会员服务、社区功能。
1.5 术语一致性:本协议中"余额""会员免费额度""次数包""预扣""抵扣顺序"等术语的含义与《I3-3 会员充值与虚拟服务协议》一致;"生成内容""显著标识""敏感个人信息"等术语与《I3-4 AI生成内容与知识产权协议》《I3-2 隐私政策》一致。
2. 面向成年人的服务定位
2.1 影造AI 是 AI 视频与图片创作工具,核心功能(视频生成、图生视频、风格迁移、智能画布、语音合成等)不涉及网络游戏、直播打赏、社交匹配等对未成年人有特别限制的业态。
2.2 说明:本平台不属于网络游戏,不适用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时段与时长限制规定(如"仅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日 20 时至 21 时提供服务")。但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我们仍对未成年人采取年龄提示、监护人同意、功能限制、消费限制、内容保护、防沉迷提示等相应保护措施。
2.3 我们在注册页、登录页与服务协议展示位置提示"本服务主要面向成年人",提示位置与呈现方式以页面实际为准。
2.4 我们不主动通过广告、推送、社群等方式向未成年人推广本服务;不设置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赏、连续消费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不以充值名义额外发放非付费额度、不设诱导性倒计时抢购、不向未成年人推送付费弹窗)。
3. 未成年人使用规则与监护人同意
3.1 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
3.1.1 须经监护人明示同意。 我们不会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共享、转让儿童的个人信息。
3.1.2 监护人同意应满足:知情、自愿、明确、可撤回。同意方式包括:勾选专项同意书、监护人实名验证、监护人账号绑定确认等;首版实际采用的同意方式与核验手段以监护人同意流程页面提示为准。
3.1.3 我们已制定儿童个人信息专门处理规则(单独成文为《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在注册页与监护人同意流程中完整展示),内容包括:收集的最小必要范围、存储期限、共享限制、监护人查询/更正/删除/撤回同意的行使方式。
3.1.4 儿童不得使用需上传生物识别信息的功能(见第 5 条)。
3.1.5 监护人可随时撤回同意。撤回后,我们将停止相应处理并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儿童的个人信息;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处理的效力。
3.2 14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3.2.1 应在监护人陪同、知情并同意本协议后使用。
3.2.2 充值须经监护人同意。 未经监护人同意的充值,按第 6 条处理。
3.2.3 未成年人不得实施《I3-1》第 5 条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生成、传播违法不良内容,冒用他人身份,使用他人肖像或声音。
3.3 监护人同意的取得与留痕
3.3.1 我们将在下列节点取得并留存监护人同意记录:注册、首次充值、首次使用敏感功能、开启/关闭青少年模式。
3.3.2 留痕内容包括:同意时间、同意方式、监护人身份核验结果、同意的协议版本号,保存期限与《I3-2》第 4.2 条存储期限表一致。
3.3.3 年龄真实性:我们依据用户填写的信息与实名认证结果;实名认证的触发时点为充值/支付、公开发布内容、使用声音克隆与数字人等高风险功能,不实行注册即实名;我们据此判断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用户应如实填写年龄信息;冒用成年人身份注册的,由用户及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我们不因此免除法定义务。
4. 防沉迷与使用保护
4.1 青少年模式
4.1.1 我们提供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以首版实际交付为准,开启入口以页面提示为准;功能开放时生效)。开启后:
- 收紧内容安全审核阈值,过滤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暴力、恐怖、色情低俗、诱导不良行为等);
- 关闭涉及生物识别信息的功能(人物一致性、声音克隆、数字人形象克隆);
- 限制或关闭充值入口,仅允许在监护人验证后充值(具体限制方式以首版实际交付为准);
- 限制社区浏览与发布范围:首版社区以官方内容与精选「作品墙」只读展示先行,用户 UGC 公开发布与评论功能在内容审核能力就绪后再开放(功能开放时生效),未成年人账号仅可浏览、不可公开发布;UGC 开放后未成年人账号的发布范围届时另行公示;
- 提供使用时长提醒与休息提示。
4.1.2 监护人可通过设置开启或关闭青少年模式;开启后关闭须经监护人验证。
4.2 使用时长与休息提醒
4.2.1 我们提供连续使用时长提醒(每 60 分钟提示一次)与夜间使用提示(夜间使用提示以首版实际交付为准)。
4.2.2 上述提醒为辅助措施,不替代监护人的看护责任。
4.3 消费限制与提醒
4.3.1 充值前确认:所有充值均需用户在支付页主动确认,展示套餐名称、时长、价格与《I3-3》协议链接。
4.3.2 大额消费二次确认:大额消费二次确认分两档:① 普通账户单笔充值或消费达 ¥5,000 时弹出强提示并要求二次确认;② 未成年人模式下单笔达 ¥500 或当月累计达 ¥1,000 即需监护人二次确认。声音克隆、数字人功能不向未成年人开放。 上述机制的上线范围以首版实际交付为准,功能开放时生效。
4.3.3 不设自动续费:本平台暂不提供自动续费服务,会员到期后不会自动扣款(详见《I3-3》第 1.4、2.2 条)。
4.3.4 不诱导消费:我们不通过"限时折扣倒计时""连续充值奖励""等级攀比"等机制诱导未成年人消费。
4.3.5 消费额度限制:监护人可为未成年人账号设置充值与消费上限(该功能以首版实际交付为准,功能开放时生效)。
4.4 内容保护
4.4.1 我们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生成内容进行安全审核,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采取更严格的过滤标准。
4.4.2 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生成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恐怖、涉赌涉毒、诱导自残自杀、校园欺凌等内容的任何能力;一经发现或举报,按《I3-1》第 8 条与《I3-4》第 6.3 条处置。
4.4.3 社区内容对未成年人展示时进行适龄过滤(首版社区为官方内容与精选「作品墙」只读展示,未成年人账号仅可浏览;UGC 开放后按适龄过滤规则展示)。
4.4.4 AI 生成标识的呈现与不可去除:画面显式"AI 生成"角标暂按"右下角、小号、半透明、最小化但清晰可辨"呈现,角标强制尺寸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正式公布文本为准。法定 AI 生成标识(显式角标 + 元数据隐式标识)对所有账号(含未成年人账号、含付费用户)强制保留、永不可去除、不可关闭;其与可去除的「影造AI」品牌商业水印属不同对象,区分详见第 7.1.6 条。
5. 不向未成年人开放的能力
5.1 下列功能不向未成年人开放(含不满 14 周岁儿童与 14–18 周岁未成年人):
| 功能 | 不开放原因 | 依据 |
|---|---|---|
| 人物一致性 | 需上传人脸照片/视频,属敏感个人信息(生物识别),风险高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8、31 条;《I3-4》第 10.3 条 |
| 声音克隆 | 需上传人声录音,属敏感个人信息,且易被用于冒充、诈骗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8 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I3-4》第 10.1 条 |
| 数字人形象克隆 | 需上传本人正面视频训练形象,属生物识别信息处理 | 同上;《I3-4》第 10.2 条 |
| 社区公开发布(未成年人账号) | 存在被诱导、被骚扰、个人信息外泄风险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首版社区为官方内容与精选「作品墙」只读展示,未成年人账号仅可浏览、不可公开发布 |
5.2 技术限制方式:识别为未成年人的账号,上述功能入口置灰并提示"该功能不向未成年人开放"(识别方式与置灰提示文案以页面实际呈现为准)。
5.3 监护人代为使用:监护人可在自己的账号、自己的授权下使用上述功能,但不得以未成年人的肖像、声音作为素材,除非依法取得相应授权且用途合法。
5.4 不得规避:用户不得通过冒用成年人身份、修改注册信息等方式规避本条限制;一经发现,我们有权按《I3-1》第 8 条处置,包括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
6. 未成年人充值处置与退款
本条与《I3-3 会员充值与虚拟服务协议》第 9 条口径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以更严格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表述为准。
6.1 基本原则
6.1.1 本平台主要面向成年人,未成年人充值须经监护人同意。
6.1.2 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其同意充值的,有权要求我们核实并退款。
6.2 监护人申请流程(五步)
未成年人绿色通道:我们为涉未成年人的充值核实与退款申请开通专项绿色通道,自你提交的材料齐全之时起 48 小时内完成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48 小时按自然小时计算、含节假日;退款到账时间另见第四步)。我们不以"虚拟商品概不退款"为由拒绝未成年人的退款申请。
第一步:提交申请
监护人可通过客服邮箱 1069709915@qq.com(来信请注明「未成年人保护」)、站内工单或在线客服提交退款申请(人工服务时间:每日 09:00–21:00,节假日以站内公告为准;首版不设电话客服渠道),并提供下列材料:
- 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 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法院文书、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等之一);
- 未成年人的身份或年龄证明;
- 充值订单号、支付流水、支付账号信息;
- 能证明充值行为由未成年人实施的说明或证据(如充值发生时段、设备使用情况、聊天或客服沟通记录等)。
上述监护人身份核验材料按最小必要原则收集,我们不会要求提供与核验目的无关的材料。
第二步:核实(绿色通道 48 小时)
我们在未成年人绿色通道下,自你提交的材料齐全之时起 48 小时内完成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48 小时按自然小时计算、含节假日);必要时联系你补充材料;是否进行视频核验及具体核验方式,由我们按最小必要原则在个案中确定并事先告知,需要你提供的材料以我们一次性告知的清单为限。材料不齐全的,48 小时自材料补齐之时起算,我们会一次性告知你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
第三步:处理
经核实确系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实施的充值,我们依据《民法典》第 19、20、145 条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规定处理:
- 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充值行为无效,全额退还(不作任何消耗扣减);
- 8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充值,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的,按核实情况全额退还,或按下述公式就未消耗部分退还。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
退款金额 = 实际支付金额 −(已实际消耗次数 × 该会员档位对应的单价)
公式适用口径:
- 未消耗部分全额按原支付渠道退回;
- 公式中的"单价"取你所购会员档位对应的按次单价,各档位单价以《I3-3 会员充值与虚拟服务协议》第 4.2.3 条为准,本协议不另列数字;
- "已实际消耗次数"指该笔订单对应额度中已实际用于生成并成功交付的次数;因任务失败而退回的预扣次数不计入已消耗(见《I3-3》第 7 条);
- 会员免费额度用尽后又购买次数包的,上述"单价"按实际消耗资源的当期适用单价(次数包折算单价)取值;
- 免费额度与任何非付费获得的额度均不折现、不计入上述扣减(首版不设任何非付费发放的额度体系);
- 按公式计算结果为零或负数的,该笔订单无可退金额,我们会向你出具书面计算明细(实际支付金额、已实际消耗次数、适用单价)。
我们不得以"虚拟商品概不退款"为由拒绝未成年人的退款申请,也不得以格式条款、平台规则或会员协议约定排除本条适用。
审批权限:涉未成年人的退款一律须由平台负责人人工审批,不适用客服即审即退。一般退款的审批分界(金额与已消耗额度阈值)详见《I3-3》第 8.4 条。
第四步:时限、审批与告知
核实与处理决定在材料齐全后 48 小时内完成(48 小时按自然小时计算、含节假日,含平台负责人人工审批环节),进展与结果我们主动告知你,并应你的要求提供退款计算明细。退款按原支付渠道原路退回;到账时间以支付机构为准,一般为 1–7 个工作日,该到账期间不计入前述 48 小时。
第五步:账号处置
核实后我们可对账号采取限制充值、开启青少年模式、要求监护人绑定等措施(青少年模式与消费限额功能以首版实际交付为准,功能开放时生效)。
6.3 监护人的责任
6.3.1 请妥善保管支付密码、支付设备与账号密码,避免未成年人在无监护情况下完成支付。
6.3.2 因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导致的充值,我们会依法依约处理,但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6.3.3 监护人不得以"未成年人充值"为由,对成年人本人实施的消费恶意申请退款。我们保留核查与追责权利(见《I3-3》第 8.7 条防滥用风控)。
6.4 与《I3-3》退款规则的关系
6.4.1 未成年人充值退款属于《I3-3》第 8.2 条列举的可申请退款情形之一,不受"虚拟商品原则上不支持无理由退款"的限制;我们不以"虚拟商品概不退款"为由拒绝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的退款申请。
6.4.2 其他退款情形、不予退款情形、申请期限、审批权限,均见《I3-3》第 8 条。审批权限按《I3-3》第 8.4 条的分界执行,但涉未成年人的退款一律须由平台负责人人工审批,不适用客服即审即退;只退实际支付本金,免费额度与任何非付费获得的额度均不折现(首版不设任何非付费发放的额度体系)。详见《I3-3》第 8.4 条。
7. 免责声明
本章旨在依法、合理地划分风险与责任。凡法律规定不得免除或限制的责任,我们不予免除或限制(见第 7.6 条)。
7.1 关于 AI 生成内容的免责
7.1.1 AI 生成内容由你的输入(提示词、素材、参数)与算法共同产生,具有不确定性。 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艺术效果、适用性或是否满足商用要求作出保证。
7.1.2 生成内容可能存在下列瑕疵,属于 AI 技术的固有局限,不构成我们的违约:画面畸变、肢体或手指异常、人脸崩坏、文字乱码、镜头跳变、风格偏离预期、与提示词不完全一致、多次生成结果不一致。
7.1.3 你应自行对生成内容进行人工复核后再使用,特别是用于对外发布、商业用途、教学、医疗、新闻、法律等严肃场景时。
7.1.4 你将 AI 生成内容用于对外发布或商用的,应自行承担内容审核义务与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详见《I3-4》第 3、5、7 条)。
7.1.5 我们依法对生成内容添加"AI 生成"标识,包括画面显式标识("AI生成"角标)与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你不得删除、篡改、隐匿、伪造该标识,不得对外谎称为真人真实作品。
7.1.6 品牌水印与法定标识的区分:
- 会员/付费可去除"影造AI"品牌商业水印(各档位是否包含去品牌水印权益,以《I3-3》会员权益表为准);品牌水印去除权益按订单和会员等级执行:未成年人账号若已是银卡及以上会员或已付费,同样可去除「影造AI」品牌水印;
- 但依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发布机关全称与施行日期以国家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本为准),AI 生成的图片/视频必须保留 ① 画面显式"AI生成"角标(暂按"右下角、小号、半透明、最小化但清晰可辨"呈现,角标强制尺寸以该办法官方公布文本为准)、② 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
- 该法定标识对所有账号(含未成年人、含付费用户、含钻石会员)永不可去除、不可关闭,任何付费、任何档位、任何理由(含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都不能取得去除法定标识的权益;
- 你不得通过第三方工具、二次加工、重新编码等方式去除、遮挡、篡改法定标识(详见《I3-4》第 5 条)。
7.2 关于第三方与上游通道的免责
7.2.1 本服务的部分能力依赖第三方提供,包括:AI 生成通道(万相、火山引擎即梦、智谱等)、对象存储与内容分发(阿里云 OSS/CDN)、支付机构(微信支付、支付宝)、短信服务商、数字人工作流服务(RunningHub)。相关第三方的注册全称、联系方式与隐私政策/数据处理协议链接,以其官方公开页面为准,详见届时公示的《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7.2.2 因上述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延迟、失败、数据丢失或结果异常,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承担责任,但我们将:
- 及时告知你受影响的功能与预计恢复时间;
- 对因第三方原因失败且未实际消耗上游资源的任务,不扣费或自动原路退回预扣的余额/额度(见《I3-3》第 7 条);
- 尽合理努力切换备用通道或提供替代方案;
- 协助你向第三方主张权利(在法律与合同允许范围内)。
7.2.3 上游模型服务的价格、能力、可用范围可能调整或终止,我们据此调整相应功能的,将按《I3-1》第 9 条与《I3-3》第 11 条提前公告并给出合理处置方案。
7.2.4 我们不控制第三方网站、服务或你从外部获取的素材,你因使用外部素材产生的版权或其他纠纷,由你自行承担(见《I3-4》第 2、6 条)。
7.3 关于网络、算力与服务中断的免责
7.3.1 AI 视频/图片生成属算力密集型任务,可能因排队、并发、算力资源不足导致等待时间延长。 我们提供任务进度与预计等待时间提示,但该提示为估算值,不构成完成时间的承诺。
7.3.2 因下列原因导致服务中断、延迟或数据丢失的,我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承担责任:
- 你的网络环境、设备性能、浏览器/客户端版本不兼容或存在故障;
- 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故障、域名解析异常、CDN 节点故障;
- 云服务、对象存储、数据库等基础设施故障;
- 遭受网络攻击(DDoS、入侵、勒索软件等),且我们已采取合理安全措施;
- 系统计划内维护、升级(我们将提前公告);
- 上游 AI 通道故障、限流、停服;
- 政府行为、监管要求导致的服务调整或暂停。
7.3.3 生成过程中的中断处理:任务失败或中断的,按《I3-3》第 7 条判定是否退费;已成功保存至你的作品库的内容不因后续中断而灭失,但请你自行下载备份重要作品。
7.4 关于用户自身原因的免责
7.4.1 因下列你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 账号、密码、验证码保管不善或主动泄露给他人;
- 将账号出租、出借、转让、售卖(《I3-1》第 4 条禁止);
- 上传的素材本身存在权利瑕疵、违法内容或不符合功能要求(如人脸照片遮挡、录音有噪声);
- 提示词表述不清或与所选参数不匹配导致效果不达预期;
- 未及时下载备份重要作品,在约定的存储期限届满或账号注销后主张数据恢复;
- 未阅读功能页的使用边界说明(如视频超分仅支持 x2、时长 ≤5 分钟、分辨率 ≤1080P)而提交不符合要求的任务;
- 违反本协议或《I3-1》《I3-3》《I3-4》的约定。
7.5 不可抗力
7.5.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恐怖袭击、疫情及相应管制措施、大规模停电、通信干线中断、政府行为与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7.5.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我们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将:
- 在合理期限内告知你,并提供相应证明(法律有要求时);
- 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扩大;
- 就你已付费但未消耗的部分给出合理处置方案(延长有效期、转换等值权益、或按未消耗比例退款,见《I3-3》第 11.2 条);
- 不可抗力消除后尽快恢复服务。
7.5.3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 60 日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并按上一条处理未消耗部分。
7.6 免责条款的边界(不得免除的责任)
下列责任我们不免除、不限制:
7.6.1 因我们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你损失的责任;
7.6.2 造成你人身损害的责任;
7.6.3 依法不得免除或限制的其他责任;
7.6.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下我们作为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包括格式条款无效情形、欺诈的惩罚性赔偿等);
7.6.5 《个人信息保护法》项下我们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7.6.6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项下我们作为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内容安全、AI 生成显式与隐式标识、投诉处理、配合监管等法定义务;
7.6.7 任务失败应退费用的义务(《I3-3》第 7 条);
7.6.8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本协议第 3–6 条)。
7.6.9 格式条款提示义务:我们已采取合理方式提示你注意本章及其他协议中免除或限制我们责任、加重你责任、限制你主要权利的条款,并按你的要求予以说明。若本章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合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且不影响你依法享有的权利。
8. 责任限制
8.1 赔偿上限: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就本服务向你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以你在索赔事件发生前3 个月内就本服务实际向我们支付的费用总额为限。 该上限与《I3-1》第 11.2 条一致。
8.2 不承担的损失类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对下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 间接损失(因使用本服务而衍生的第三方索赔、业务链条中断等);
- 预期利益损失(如预期播放量、预期广告收入、预期订单);
- 数据丢失(在你已按提示自行备份义务范围内的部分);
- 商业机会丧失;
- 商誉损失;
- 你因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而向第三方或行政机关承担的责任。
8.3 责任限制的例外:第 8.1、8.2 条不适用于第 7.6 条列举的情形(故意或重大过失、人身损害、法定不得免除的责任、消保法/个保法/生成式 AI 与深度合成规定项下的法定责任、任务失败退费义务、未成年人保护义务)。
8.4 责任分担:因你与我们双方的过错共同造成损失的,按各自过错程度与原因力大小分担责任。
8.5 对第三方的责任:你因使用本服务(包括生成、发布、商用生成内容)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并被索赔的,由你自行承担并使我们免于损害,但因我们的过错造成的部分除外(见《I3-4》第 2、6 条)。
9. 通知与联系方式
9.1 监护人专项通道。监护人事项统一通过客服邮箱 1069709915@qq.com(来信请注明「未成年人保护」)或站内工单受理;首版不设监护人专线电话。
| 事项 | 联系方式 |
|---|---|
| 未成年人保护与监护人同意 | 邮箱:1069709915@qq.com(来信请注明「未成年人保护」);首版不设电话客服渠道,请通过站内工单或在线客服联系 |
| 未成年人充值核实与退款(绿色通道,材料齐全后 48 小时内处理;48 小时按自然小时计算、含节假日) | 客服邮箱:1069709915@qq.com;客服电话:首版不设电话客服渠道,请通过站内工单或在线客服联系(服务时间:每日 09:00–21:00,节假日以站内公告为准) |
| 违法不良内容举报 | 举报邮箱:1069709915@qq.com(来信请注明「合规/侵权投诉」);站内举报入口 |
| 个人信息保护(含儿童信息)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施佳卫(职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1069709915@qq.com(来信请注明「个人信息保护」) |
| 侵权投诉 | 合规邮箱:1069709915@qq.com(来信请注明「合规/侵权投诉」)(流程见《I3-4》第 9 条) |
| 书面函件 | 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城街道东鼎商城东鼎小镇 T4 幢 127 室(收件人:涟水三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 平台运营主体 | 涟水三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26MACQB12B7X(以营业执照原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城街道东鼎商城东鼎小镇 T4 幢 127 室(以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准) |
| 备案信息 | 本站 ICP 备案与公安联网备案信息见页面页脚公示(按访问域名动态展示);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正在依法办理中,取得后在网站页脚公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如涉及):正在依法办理中,取得后在网站页脚公示 |
9.2 响应时限:
- 一般咨询:3 个工作日内答复;
- 个人信息相关请求(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撤回同意等):15 个工作日内答复(与《I3-2 隐私政策》第 8 条一致,期限来源为《个人信息保护法》项下的响应义务);
- 未成年人充值核实与退款:已开通绿色通道,材料齐全后 48 小时内完成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48 小时按自然小时计算、含节假日,见第 6.2 条);退款到账时间以支付机构为准,一般 1–7 个工作日;
- 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不良内容的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立即核查处理,24 小时内响应。
9.3 外部救济:若你对我们的处理不满意,可向网信、电信、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 我们向你的通知:可通过站内公告、站内消息、注册手机号短信、注册邮箱、客户端推送中任一方式送达,自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10. 协议修改与法律适用
10.1 我们可依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责任限制、退款规则的重大变更,将以站内公告 + 站内消息(必要时叠加短信)方式提前7 日通知,并在下次登录时弹窗提示确认;监护人同意的,需重新取得同意。
10.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10.3 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涟水三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城街道东鼎商城东鼎小镇 T4 幢 127 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4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5 本协议与《I3-1 用户服务协议》《I3-2 隐私政策》《I3-3 会员充值与虚拟服务协议》《I3-4 AI生成内容与知识产权协议》共同构成完整约定;未成年人保护事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项以上述协议为准。